内容预览: xx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其答案不言自明。但是,总是有些党员干部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屡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发生,不但践踏了法律的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央告诫“领导干部不得有特权思想”,并且向“特权”亮剑,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