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规范个体税收征管行为,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均适用本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固定纳税户是指有固定经营地点、场所、门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临时经营户是指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场所、门面(包括早市摊点、夜市大排档、农贸集市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指**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第二章&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