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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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渊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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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的基本机制和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职责,该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一岗两责”。进一步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在单位内部形成主动支持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的氛围;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两责”,做到既对分管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开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成立部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组长担任召集人、监察室负责组织,做到定期沟通、协调关系、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各监督责任部门每半年向联系会议书面报告一次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情况,构建目标统一、信息共享、运转顺畅、配合密切的监督协作机制。
三是完善监督手段,注重人机结合。要求各监督部门既要注重各项监督制度规定的学习,掌握监督程序和监督要求,落实监督方式和监督制度,严格人工监督和制度监督,又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人事、财务管理等软件,为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拓宽监督工作渠道,提升监督工作能力,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四是实行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实行重点责任考核,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纠正、不制止、不报告以及落实监督职责不力、工作走过场的,视情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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