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章 院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