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形势变化,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推进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10]10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8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税务部门中先行试点,其中国税系统被列入试点的有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广东、青岛等6省市。未列入试点的税务部门也在纷纷自行试点推行。下面,笔者结合基层税务部门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几点肤浅认识。 一、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概念的理解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