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皖政〔2009〕59号)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税收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对包括小企业在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fa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合法增值税扣税凭证,自开票之日起90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相符后,其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