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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零距离”税法宣传
作者:文渊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25 18:51:05  文章录入:wyg-tax  责任编辑:wygtax-2006

 

 

“我们申请的fa票数量不够用怎么办?”

“fa票不够用,可以根据实际用票量提出申请进行重新核定”。

“开具红字fa票是不是有了新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下发了《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fa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对开具增值税专用fa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fa票的五点情况明确了新的处理办法。”

“这种宣传加辅导的方式,不仅增长了我们的税收法律知识,而且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我们非常欢迎。”******有限公司会计*****感激地说。这是发生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市国税局开展“走访纳税人,辅导进企业”宣传活动中发生的真实一幕。

该局在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改变以往单一召开座谈会、散发资料的宣传方式,将税收宣传融入到管理服务中,由税收管理员主动上门,重点针对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对纳税人进行面对面宣传,听取建议,收集意见,就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实现“零距离”交流沟通,拉近了征纳双方的距离,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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