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纺织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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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渊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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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行驻厂管理。建立了税收管理员驻厂管理制度,明确驻厂管理员的监控税源、宣传税政、辅导办税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考核规定,督促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全面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纳税信息,实施动态监控。
二是严管收购发票。每年初根据纳税人上年度收购金额和发票使用量、最高开票限额核准下一年度的每次购票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严格实行验旧售新制度,督促纳税人规范使用收购发票,加强源头控管。
三是坚持实地查验。对纳税人发生大宗收购业务的进行实地查验。对单份收购发票开具金额50000元以上的业务,在收购入库环节进行查验,核实磅单、质检单与入库单是否一致。月度终了按收购发票份数的30%抽查其真实性;对单份填开金额50000元以下的业务,月度终了按收购发票份数的10%抽查业务的真实性。经检查属实的,在收购发票第三联审核联上加盖“抽查属实”戳记;经查不实的。加盖“抽查不属实”戳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四是强化纳税评估。根据企业逐月附送的当期不同产品的销售价格信息,建立纺织产品价格信息库,并按月进行纵向、横向比较和纳税评估。经纳税评估发现纳税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大于评估进项税额的,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约谈辅导和调查核实所确定的问题,认真分析税负异常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的督促企业自查补申报,涉嫌偷税的及时移送稽查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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